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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名+稻香村的註冊模式是否合理合法?|稻香村集團劉志勇

欄目: 餐飲資訊 / 釋出於: / 人氣:6.41K

4月25日,2019年中國智慧財產權保護高層論壇在京啟幕,會上,近70位中外嘉賓圍繞論壇主題發表演講,交流思想,凝聚共識,共同探討全面加強智慧財產權保護的新路徑。此次,稻香村品牌負責人劉志勇也受邀參與論壇,並在“提升商標審查質效,助推品牌經濟發展”的主題論壇上帶來了關於《蘇州稻香村品牌發展與維護》的心得分享。

稻香村集團劉志勇:地名+稻香村的註冊模式是否合理合法?

隨著中華老字號蘇州稻香村逐漸蜚聲中外,一些覬覦市場紅利的企業開始鋌而走險,企圖依傍其名牟獲私利,各種“地名+稻香村”的山寨品牌“應運而生”。由此,蘇州稻香村在全國範圍內展開了維權打假活動,就在各“地名+稻香村”企業均因侵權退出市場後,蘇州稻香村與北京稻香村的官司卻一度成為消費者和新聞媒體的關注焦點,對於北京稻香村以“地名+稻香村”申請註冊並堂而皇之經營的行徑,劉志勇先生在會上表達出了自己的困惑。

各“地名+稻香村”企業均被判定侵權,唯“北京”例外

劉志勇先生在會上指出,近十年來,蘇州稻香村在北京、天津、河北、吉林、遼寧、四川、山東等省市進行打假維權,數量高達一百多起。玉田稻香村、佛山稻香村、濟寧稻香村、深圳稻香村以及掛名香港稻香村和澳門稻香村傍牌企業及其他侵權企業均被法院認定為實際突出使用含有“稻香村”文字字樣而被法院判定侵權,賠償損失,並要求變更其企業字號。蘇州稻香村在多地展開的維權均得到當地法院的支援,如最近的北京香村園有限責任公司侵犯稻香村商標權一案,也獲得了最高院的支援。

著名智慧財產權專家侯仰坤針對蘇稻面臨的商標侵權困境,曾明確指出“企業應當樹立一種觀念:不挑事,不怕事。以蘇稻北稻為例,蘇州稻香村擁有1982年的糕點類稻香村商標,而且在2013年還獲得了馳名商標。蘇州稻香村應當積極地進行維權,不能放任侵權者肆意地去侵權,這是企業應有的一種商標管理意識。”

劉志勇先生在本次論壇上也坦言,蘇州稻香村堅持打假維權是淨化和保護中華老字號品牌應盡的責任,但對於大眾來講,持續的淨化市場才能夠更放心的購買稻香村的產品和服務。經過持續努力,目前市場上的“傍名牌”現象得到有效的遏制,但就在各地維權一路暢通的同時,蘇州稻香村在北京的維權之路卻屢屢受挫。據悉,其與北京稻香村的商標爭鬥已長達十餘載,甚至去年因蘇州、北京兩地不同判決引起“同案不同判”的輿論質疑,一度成為兩會熱議話題。

從以上各地的維權資訊中我們不難看出,其實北京的法院先前也是認可蘇州稻香村擁有“稻香村”商標專用權的。但當侵權者換成北京稻香村時,便出現了“同案不同判”現象。難道面對北京稻香村的時候,蘇州稻香村就沒有了“稻香村”商標專用權嗎?對此,劉志勇先生在本次論壇上義正嚴辭地表達了自己的不理解:“在全國範圍內,我們依法維權打假的行為均受到各地各級法院認可,得到了支援,但在和北京稻香村的系列訴訟讓我們倍感困惑。”

武漢大學智慧財產權與競爭法研究所所長寧立志教授認為:“解決稻香村商標糾紛須遵循四大原則,即尊重歷史原則、保護在先權利原則、誠實信用原則及公平競爭原則。”顯然,在南北稻香村的商標糾紛中,北京稻香村對於蘇州稻香村兩百餘年發展歷史、取得商標在先以及曾經的兩次授權的信任皆採取了“主觀漠視”。

“例外”註冊引效仿,該模式是否合理合法?

我國《商標法》早有“保護在先權利原則”,而蘇州稻香村擁有糕點類“稻香村”商標,具備3006類別糕點類目的合法在先權益,在此基礎上,北京稻香村用地名+稻香村在糕點類目進行註冊,且其註冊時間還是在蘇稻兩次授權許可在糕點上使用“稻香村”期間,不僅違反《商標法》的規定,還違背了企業經營中的誠信原則。但北京稻香村卻屢次被核准註冊,這令人不禁猜想是否具有其它法外執行的意味。

因此,探討“地名+稻香村”成功註冊的合理性成為解決本案糾紛的關鍵。中華老字號工作委員會祕書長張健認為:“老字號的建立者有後代,會產生很多企業。所以一些老字號企業在企業名稱上採取了‘地域+字號’的形式。但從《商標法》規定看,商標上不允許加地名,而且商標、字號再加地名就成為了區域性企業,不符合企業、經濟發展規律。不利於老字號的發展,不利於老字號走向世界。”

另外,北京稻香村的“地名+稻香村”註冊模式更引起眾多假冒稻香村效仿。劉志勇先生向大家進一步坦言“若這種註冊模式得到支援,其他公司勢必開始效仿北京稻香村公司申請註冊並使用‘地名+稻香村’商標,如‘香港+稻香村’、‘澳門+稻香村’,以搭稻香村的便車,亦會對我國法律規定的基本商標註冊制度和商標許可使用制度造成不利影響,更不利於消費者辨認。”事實上,在糕點類別北京稻香村商標獲准註冊後,各地相繼出現江蘇、吉林、山東等地域名+稻香村的商標註冊申請,但均因蘇稻有糕點類“稻香村”商標在先權而被駁回。

劉志勇先生表示,針對“北京稻香村”的維權行動將會持續到底,現已依法對糕點類“北京稻香村”商標提起無效訴訟,目前案件在北高院審理中。

在發言的最後,劉志勇先生引用了中國人民大學智慧財產權學院院長、著名智慧財產權專家劉春田教授的一段話“稻香村的歷史淵源,來龍去脈,如同和尚頭上的蝨子,一清二楚。處理該案基本的專業素質也簡單明瞭:無非歷史的眼光,大局觀念,加上基本的是非分辨。因此,在一個尊重歷史,尊重事實,法治清明,智慧財產權法制基本完備的國度,處理本案要考驗的不是法官的‘專業素質’,而是他們的人格、精神素養與職責擔當。對此案,社會公眾期待一個理性的判決。”並表示,衷心希望,同時也堅信國家能夠繼續出臺相關法律政策,能夠提升商標審查質效,助推品牌經濟發展。

在國家日益重視智慧財產權保護的今天,提高智慧財產權審查質量和審查效率,加快完善產權保護制度已是大勢所趨,相信在政法清明,權界清晰、運轉高效的體制機制中,包括“中華老字號”在內的自主創新企業的權益將得到切實保障,傍名牌者將無處遁形,持續優化公平競爭的營商環境,還社會以風清氣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