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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開火鍋店的弊端

欄目: 餐飲問答 / 釋出於: / 人氣:1.72W

餐飲提問:

一起開火鍋店的弊端

一起開火鍋店的弊端

藍色憂鬱28回答:

合夥生意是需要處理藝術的。。。 小生意不贊成合夥。 合夥以後的矛盾。是你沒合夥以前不能想象的


薰染的堅強94回答:

做生意比較好不用合夥,很容易影響士氣和感情


玫食瘋狂者回答:

除了對經營上具體的操作不能給樓主你提供意見以外,在法律上將給你闡明具體注意事項。 一、首先樓主需要明白什麼叫合夥企業!請樓主對看以下看法注意 合夥企業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依照合夥企業法在中國境內設立的普通合夥企業和有限合夥企業。 二、1、普通合夥企業的合夥人對合夥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即企業虧損,你將承擔對外欠款的無限償還義務直至企業不再有對外債務。 2、有限合夥企業的合夥人在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合夥企業債務承擔責任! 故在辦理合夥企業時,簽訂合同應當確定你作為合夥人的性質,即普通合夥企業合夥人或有限合夥企業的合夥人。 三、1、店開前,你需要確定潤分配、虧損分擔方式;合夥事務的執行等相關問題。 2、店開後,你有權瞭解對該合夥企業的經營狀況,如發現有違反合夥內容的,你可以要求其他合夥人(即你表哥)對不利於企業發展的行為進行改正。對合夥企業的營業內容有權提出意見,如果其他合夥人不同意你的意見造成企業虧損,你有權根據合同的違約責任要求其承擔損失的責任。

Tags:火鍋店 弊端